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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12月10日发布数据,2020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13390亿斤,比上年增加113亿斤,增长0.9%。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七连丰”。 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出台背景、要求和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连续6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面对农产品生产需求多样化,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集中力量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对此,《意见》提出,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有序。首先,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其次,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第三,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粮食生产功能区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的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是确保粮食产能的核心区域,是稳定口粮种植面积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要求,目前各地已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基本完成上图入库,精准落实到地块。据测算,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后,可以保障我国95%的口粮和90%以上的谷物需求。
就如何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的作用,该负责人介绍说,一方面,加强监管,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弱化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已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种植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研究制定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建立精准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加快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