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立祥
专家观点
在医学上溺水又称淹溺,是指人淹没于水或其他液体介质中并受到伤害的状况,是重要的急诊理化损伤综合征之一;淹溺的严重情况为溺死,多认为淹溺后于24小时内死亡者称为溺死。由于溺水原因的多重性、溺水环境的复杂性、溺水致死的危害性,为溺水淹溺蒙上了层层面纱。如何揭示溺水淹溺之真相,科学认识居家“浅水”、江河“淡水”、海洋“咸水”衍生的“九水”淹溺,对于当下防控洪涝灾害,让人们远离溺水之殇具有重要意义。
居家“浅水”干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深度较小的生活用水,引发机体应激反应所致的淹溺,俗称为“呛死”。尸检肺内多无水,医学上常称为“干性淹溺”,或“干性溺水”。常见有:一是生活“用水”淹溺。居家的浴缸、厕所、水桶、鱼缸等都可能是潜在的发生溺水的地方。二是治病“药水”淹溺。患者在居家服药过程中,因突发惊恐或骤然寒冷等刺激发生的意外等。三是日常“饮水”淹溺。居家老人和儿童饮水过程中,因呛咳出现神经反射导致的喉头痉挛和声门关闭、梗阻及窒息等。
江河“淡水”湿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江河淡水大量进入脏器组织所致的淹溺,可称为湿性淹溺。常见有:一是肺部“灌水”淹溺。溺水时间过长,喉部肌肉松弛,水大量进入肺内以进行性呼吸窘迫和难治性低氧血症,造成可能与溺水时水进入肺部出现的“病理性盥洗”有关。二是胃部“积水”淹溺。大部分淹溺者在淹溺时发生挣扎和呼吸运动,随着挣扎和缺氧,大量水被吞入胃内,吞水同时亦可有部分水被吸入或从胃内返流入气道。三是血管“多水”淹溺。淡水进入血液循环,引起高血容量,从而稀释血液,即低渗状态——水电解质失衡等引发心脏骤停。
海洋“咸水”特性淹溺
在溺水患者中,涉及海洋咸水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不同因素对机体刺激所致的淹溺可称为特性淹溺。常见有:一是低温“冷水”淹溺。低温可造成机体高凝状态、高血糖、血流缓慢和心律异常,是导致淹溺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浸渍综合征是指在跌入冰水时突然死亡。二是过敏“毒水”淹溺。受到海洋中有毒生物如海蜇、水母等侵袭,造成机体过敏引发的急性喉头水肿造成的气道梗阻窒息及过敏性休克。三是高渗“盐水”淹溺。海水是高渗液体,对呼吸道和肺泡有化学性刺激作用,可引起急性非心源性肺水肿、低血容量、高钙血症使心跳缓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