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1日 星期五
建立国家应急科普机制势在必行
□ 王 明 郑 念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亿万人民的心,也牵动国家领导人的心。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既显示出中国制度优势的强大动员力,中华民族应对灾难空前的凝聚力,也暴露出政府和公民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一些不足。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党的十九大以后,组建成立了应急管理部。整体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但从预防和科学应对方面看,尚未建立应急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

    在我国,应急科普工作主要从属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随之而发展。早在2003年的“非典”事件之后,我国就开始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2006年设置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18年国务院实施部门机构改革,重新组建了应急管理部,加强了国家应急总体预案的规划能力。截至目前,我国应急管理已经基本建成了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初步建成了国家应急平台体系,成立了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国家应急广播中心,建立了网络舆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随着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应急科普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2017年科技部、中宣部联合制定的《“十三五”国家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规划》中就专门强调了应急科普能力建设问题,要求各级政府针对环境污染、重大灾害、气候变化、食品安全、传染病、重大公众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解读,释疑解惑,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与此同时,要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组织传媒与科学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工程项目,建立面向公众的科学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重大科技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能力。

    从现实来看,各级政府正在对应急科普机制进行有益的探索:第一,探索建立了各种应急科普的常态化平台。例如,部分地区建立了应急科普的场馆、广播电台或电视栏目,基于这些平台并结合本地区易发性的热点舆情或突发事件开展常态化科普教育活动。第二,加强新媒体在应急科普中的运用。面对舆情或热点事件,不少地方政府积极利用传统媒体以及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介创新应急科普的方式,效果明显。第三,注重应急科普的民生价值。有些地方政府积极举办“专家与民众面对面”的活动,围绕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类热点、焦点问题,运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提升了民众的科学素养和生活与生产技能,进一步展现了应急科普的重要应用价值,增强了民众的获得感。

    尽管应急科普工作日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应急科普能力建设成效明显,但是,总体上并未形成比较成熟的体制机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急科普的顶层设计尚不完善。应急科普属于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急科普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如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尽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已经相继建立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但是在应急科普工作层面却未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以致缺乏权威的应急科普平台发挥引领舆情、及时辟谣和稳定民心的作用,使公众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如地震、台风、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应急科普主体缺乏协同。应急科普的参与主体一般包括政府、科学共同体、各类媒介和公众。目前应急科普工作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具体表现为政府、科学共同体和各类媒介经常出现越位或缺位的问题。比如科学家的缺位、错位,导致有些媒体充当了科普内容生产者的角色而发布了不科学的信息。政府组织职能的缺位也可能导致应急科普的碎片化和分散性,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出现媒体与科普工作者内讧,引起更大的社会质疑和恐慌。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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