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发展,科技奖励已经成为我国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着广大科技工作者乃至全民族奋斗不息、创新不止,取得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成就。
1978年3月,党中央召开全国科学大会,会上对7657项科技成果举行了隆重的颁奖活动,标志着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恢复。40多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发展完善,在激励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注入更大动力。
多年来,一大批优秀科技工作者,一大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崇尚科学、积极投身科学的良好氛围。
1999年以来,31位杰出科学家被授予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极大提高了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和他们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40多年来,国家共授予10多万人(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授予20个国家的118位外籍专家和2个国际组织、1个外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奖。2000年至2018年间,共授自然科学奖636项,技术发明奖946项,科技进步奖4246项,包括高温超导材料、载人航天、青藏铁路、特高压交流输电、超级计算机、杂交水稻、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
与此同时,我国逐步完善对创新企业、一线创新人才的奖励,大力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积极引导各类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近年授予的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中,企业参与完成的项目都保持在70%以上,牵头完成的达25%以上。获奖者既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一大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国有大中型创新企业,也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民营企业。
作为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部级科技奖励在调动科技人员创造性、推动学科或行业科技进步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国家和国防安全,推动了地方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
与此同时,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数量日渐增多,评审日渐规范,奖励对象各有侧重,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学科和行业,呈现出各具特色的态势,奖励质量逐年提高,涌现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等一批学科或行业影响力较大的奖项。(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