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说法
6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一名5岁男童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窗砸中,抢救无效死亡。
6月19日,江苏省江阴市,一名10岁男童路过一建筑工地,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
7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对情侣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从12楼往下抛撒酒瓶等物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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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悲剧,让人们担忧“头顶上的安全”。据新华社报道:8月22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对于与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有关的法律规定,草案作出了诸多调整和完善,对于公众关心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了回应。
2019年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周某将两块广告牌玻璃从四楼扔下,造成楼下停放的车辆损坏。虽然没有人受伤,但他仍然被法院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实际上,社会公众普遍呼吁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高空抛物坠物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少法律专家对此均表示,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无论是否致人伤亡,肇事者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楼下人流量较大,抛掷的物品具有一定的重量,无论后果如何,其社会危害性都是极大的,都构成刑事犯罪,只不过是故意或过失、既遂或未遂的区别而已。”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说,与高空抛物坠物直接相关的刑事罪名,主要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种,分别应当根据楼宇所处环境、抛掷物的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进行认定。
新华社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没有作出规定。
但不少法律界人士仍然认为,从协调民法和刑法的角度出发,可以在侵权责任编草案中增加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上还有不少声音认为,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应当直接写入刑法。有专家对此表示,入刑有利于提高民众对高空抛物坠物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也有利于明确定罪量刑等问题。孟强也认为,虽然刑法已经可以适用处理这种行为,但此类案件影响恶劣,不妨在刑法相关罪名规定下增加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描述。
但也有专家对此持不同观点。“从刑法角度来说,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在定性上没有太大的争议,没有专门入刑的必要,只要根据刑法以相关罪名追究责任就可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阴建峰说。
专家建议,要加强对此类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以及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危害后果的识别能力,从而避免这类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