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汽车类投诉成为热点。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2019年3月1日,消费者陈女士在江苏省南京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多功能旅行车,因车辆在行驶中8天出现7次故障码,于3月9日送修。4S店经检修确定为变速箱电脑板故障,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变速箱,但变速箱需要到德国预定,且到货时间难以确定。陈女士认为购买的新车刚上路就出现故障,且车辆一直未修好,遂投诉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营者坚持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供售后服务,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车诉求。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有关汽车专业人士意见,认为该车存在质量瑕疵,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担瑕疵举证责任,并依据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义务。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车辆,消费者表示满意。
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32,062件,涉及汽车的投诉16,389件,同比上涨26%。今年4月,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事件引起社会和各相关部门广泛关注,虽然事件最终得以解决,却暴露出汽车产品质量缺陷、经销商销售存在套路、售后不负责等行业乱象。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销售时隐瞒刮蹭、补漆、漆皮受损等汽车真实情况,甚至存在事故车、问题车二次销售的问题。
汽车本身质量不过关,如在保修期内就出现发动机漏油、烧机油、车辆异响、故障灯常亮等。
维修质量差,售后服务无保障。
消费者贷款提车时被加收金融服务费,车辆交付后长时间不交付汽车合格证。
合同纠纷,经销商没有尽到告知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销售商在权利义务约定上不明确、不对等,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不清,存在经销商单方面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减免经营者责任的现象,出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不能有效维权。
捆绑销售车险,大多数经营者要求必须在4S店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
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协商难、求偿难、投诉解决难、诉讼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