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人才问题是优化科研成果评定方式的核心问题
□ 李世煇 智 宁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党中央国务院及各职能部门,陆续颁布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人才问题成为优化科研成果评定方式的核心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推动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已经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然而,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科技水平距离科技强国尚存不小的差距。“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科技基础仍然薄弱,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还有很大差距。”

    在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哪个因素“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呢?习总书记说:“一切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我国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习总书记的讲话,指出了人才是建设科技强国的主要矛盾。

    十九大政治报告指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如何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政策的意见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呢?笔者认为,慧眼识才是爱才、用才、容才、聚才的前提,是落实人才政策的前提。发现人才需要我们贯彻科学普遍性原则,诚如慧能所言下下人有上上智。

    由“作者身份”引发的科技公案

    2015年10月5日,屠呦呦因发现治疗疟疾的新药物疗法而与其他两位科学家共同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因没有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院士头衔,屠呦呦被称为“三无科学家”。针对屠呦呦未能当选院士,人民日报“柏木钉”曾发过三篇关于屠呦呦获奖的评论文章,文中还列举了遭受不公正待遇的袁隆平、饶毅等人,对科技人才评定的公正性提出了异议。今天,屠呦呦已成为享誉海内外的著名药学家。然而有几个科研工作者能有屠呦呦的条件和机遇,最终突破身份对从事科研、发表科研成果的限制呢?他们更多的是埋没以终,至死未获认可。

    纵观科学技术发展史,从遗传理论被长期埋没的奥地利帝国圣托马斯修道院的修道士孟德尔(1822-1844);到1849年,因常年遭受挖苦,加之连串生活打击,跳楼自杀未遂的,能量守恒定律发现者德国医生迈尔(1814-1878);甚至连被人们顶礼膜拜的爱因斯坦(1879-1955),未成名之前还被人挖苦为“小专利审查员”, 1905年他的“狭义相对论”,还被批为“伪科学”。还有我国已故数学家陆家羲先生,他在1961年至1981年的20年间,先后攻克了“Kirkman数学难题”和难度更高的“Steiner系列大集”问题。他多次将论文寄给《数学通报》和《数学学报》,并请求鉴定,均被漠然置之。陆家羲死后“关于不相交Steiner三元系大集的研究”得到发表并荣获198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此时陆家羲已经去世5年了。陆家羲现象令人深思,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科学发展史上的一桩桩“冤假错案”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是如此荒唐,如此令人扼腕叹息。然而,这不正是以学术权威的观点作为评判对错的标准,把研究人员的出身作为考评依据的必然结果吗?只要导致荒唐的原因不消除,荒唐的剧目还会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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