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6日 星期五
“贸易战”里有“血”也有“火”
□ 房汉廷

    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了对中国输美产品征收关税的总统备忘录;次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针对美国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两个大国各对对方出口产品宣称大幅度提高关税,一场中美之间的贸易战一触即发。

    什么是贸易战呢?搞贸易战对谁有好处呢?这还得从贸易说起。贸易的简捷说法就是交易,做买卖,是在平等互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货品或服务交易。两个贸易者之间的贸易称为双边贸易,多于两个贸易者的则称为多边贸易,大家熟知的WTO就是一个多边的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和美国都是创始国,后来新中国一度中断,于2001年重新恢复席位。

    由于各国自然资源禀赋不同,优势产业构成不同,在平等自愿的交易中,慢慢也会衍化出收支不平衡,甚至导致一些产业空心化等后果。这种不平衡、空心化严重到一定程度,参加贸易的一方或多方,就会利用国家主权,通过高筑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限制别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又通过倾销和外汇贬值等措施争夺国外市场,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报复和反报复。这种现象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贸易战。

    如果贸易战的武器仅限于相互提高关税税率,对此则称为“关税战”。如果贸易战升级为一国或数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另一国采取强硬措施,以断绝相互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则称为“贸易制裁”。如美国牵头通过的对朝鲜贸易制裁,几乎让朝鲜经济无法和世界任何国家进行贸易。贸易制裁若进一步升级,则有可能直接引发真正的军事战争,争执双方就会刀剑出鞘,血肉横飞。

    中美为何会爆发贸易战?看到这次中美贸易战商品清单,很多人都大惑不解。美国对中国的制裁600亿美元货物几乎全是高技术产品,而中国开出的30亿美元货物则几乎全是农副产品。世界第一技术强国美国为何如此恐惧高技术产品进口?而世界芯片进口大国中国为什么不拿芯片制裁对方?

    其实,探究中美贸易战的原因并不难,根源就是长期以来中美贸易不平衡,美国对中国贸易逆差巨大。从1985年起,美国对中国开始有贸易逆差,当年超过6千万美元,占美国对外贸易逆差总额的0.3%;到2016年对中国的逆差已经达到3470亿美元,占其逆差总额的44%。

    对一国来说,比较理想的贸易形态是收支基本平衡,最好略有顺差。贸易逆差过大,意味着本国很需要对方国的商品和服务,而对方国则不很需要本国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短期看,由于廉价商品和服务大量输入,会使本国同类商品和服务价廉物美,可长期看,由于国内厂商无利可图,不得不关闭国内工厂,由此工人失业,税收缩减,最后导致整个产业竞争力下降。中美贸易战的焦点恰在此处——中国不仅在中低端商品贸易中保持竞争优势,近年来在美国自恃的若干高端领域,也因优良的性价比逐渐显现出了竞争优势,这就使美国忧心不已,试图再次用贸易战来保护本国产业竞争优势。

    美国对中国搞贸易战,是一贯套路,特朗普政府只是更胜前任们。20世纪90年代,美国曾三次对中国进行“特别301调查”,分别是1991年、1994年和1996年。中国加入WTO后,2010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将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这是美国中国加入WTO以来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其他经济体贸易行为进行调查,最终中国与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进行磋商,同意修改《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中美贸易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如果双方理性行事,可能的结果是双方要回到WTO准则之下,不会有大的影响。如果真刀真枪干下去,对世界经济总量第一、第二的美国和中国来说,都是灾难性的后果。首先,两国国内终端产品价格会因关税提高和限到品种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大幅度下降。其次,两国已经形成的产业分工会被人为割裂,导致全球经济增长下降。再次,两国贸易制裁持续升级,彼此冻结资产,乃致发生军事冲突也未可知。不过,中国和美国都是两个成熟的大国,两个负责任的大国,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并不大。

    历史有贸易战吗?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下面就说说中国历史上两个因贸易争端、制裁最终引发战争的例子(见案例1、案例2)。

    由上可见,贸易战实际是不同主权经济体之间经常使用的武器之一,古已有之,今亦行之。不过,因贸易对交易双方是互惠互利的,任何一方搞贸易战都会付出相应代价的,并没有真正的赢家。因此,我们期待中美贸易战适可而止,不可大打,更不可“热打”,尽量避免双方经济“流血”,尽量避免双方军事“走火”。

    (作者系科技日报社副社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中国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发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副理事长。研究方向为金融学与创新经济学,为国内科技金融理论拓荒者之一。著有《房汉廷文集》《现代资本市场理论与实证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分析》《中国企业金融制度创新》等著作20余部)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