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还特别设立了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同时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首要的治理难题是“发现难”。不过,经营者骗得了消费者和监管者,但瞒不过企业内部员工的眼睛。食品药品企业的员工或许为了养家糊口成为违法生产线上的一员,但一旦受到外部激励,他们就可能在道德感和利益的双重驱使下勇当“吹哨人”,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吹哨人”制度堪称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的一个利器。建立“吹哨人”制度,重金奖励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内部员工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面临着各种难以预知的风险。他们在担当“吹哨人”之前,势必要算算成本收益账。
“吹哨人”的一次举报甚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他们势必对“吹哨人”恨之入骨。因此,保护举报人,不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当成为“吹哨人”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相较于政府监管,“吹哨人”制度的触角更密、更长,成本也较低。试想,当每个食药企业的每个生产销售流程都时刻被潜在的“吹哨人”盯着,当企业经营者对身边的员工“防不胜防”,他们就不敢或没有机会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燕赵晚报》2017.8.24 文/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