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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中国首例人体冷冻的新闻火了,人体冷冻是否真的能为生命按下“暂停键”被大家津津乐道。虽然一些专家对这个问题表现得并不乐观,但这并不影响大家讨论的热情。的确,生命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我们相信科学,但也永远不会放弃梦想。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也深刻地意识到,科技的发展固然会引发诸多社会伦理之争,但又何尝不是对我们现行法律体系的挑战呢?比如说克隆技术虽然已经成功多年,但我们始终无法正面回答它所带来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冷冻人”究竟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呢?这可能是所有相关法律问题的出发点和终结点。
那么,“冷冻人”有没有生命呢?法律规定,判断一个人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而相关的新闻报道似乎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只是说当事人展女士呼吸心跳停止。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回答,冷冻的目的是期望有一天她可以“复活”,如果她已经死了,又怎么可能复活呢?这的确是一个无法说明白的悖论。如果她已死了,按照法律规定她的很多民事权利自然就会终结,比如财产权会随之发生继承转移等,婚姻关系也会终结。如果她没死或者说能够复活,那这一切的民事权利是恢复还是再启动呢?
当然,这些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冷冻人”的保存。这种保存按道理应该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可是怎么签呢?这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冷冻人”是活人还是遗体?有专家说,人体冷冻其实就是遗体保存。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就简单了。关于遗体保存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遗体虽然是“物”,却是一种特殊的“物”,法律也赋予其相关的权利,比如盗窃、侮辱尸体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冷冻人”又不一样了,专家说是遗体,但很多人更看好其“复活”的结果。那这又有一个有趣的法律问题。如果“冷冻人”是有生命的人的话,那保存机构如果因保存不当出现问题,是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呢?而反过来说,如果“冷冻人”是遗体,那保存机构出现过失的话,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就太大了。科技进步必将挑战伦理、挑战法律,这已经是所有人的共识了。
《法制日报》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