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的实质,是消费者对网上产品或服务的评价,是一种互动型评价机制。通过打赏,读者或消费者以最快的速度给予最直接的反馈,供需双方形成更紧密的互动。这种正向激励,对供给侧与需求侧都有促进作用。
所谓“打赏”,指的是互联网用户对于网上发布、传播的原创文、图片、音频、视频等,直接进行金钱或是虚拟商品奖励。现在,打赏也延续到线下消费场景,消费者对优质服务额外付费,是一种新兴的、非强制的付费鼓励模式,让服务供需双方密切互动。
谁在“打赏”?
网络打赏并非“新玩意”。十几年前,起点中文网便推出了打赏功能,读者通过直接打赏起点币,表达对作品及作者的赞赏,当时就诞生了知名写手获赏几十万元的财富神话。
除了线上的网络应用,越来越多的线下服务活动,如餐饮、酒店、出行、快递、外卖等领域,也成为打赏经济的应用场景。
在出行领域,滴滴打车去年初也新增了一项额外支付“感谢费”功能,乘客可自愿支付给司机若干元不等的费用,以示感谢。当然,这项“打赏”也是加大叫车成功概率的筹码。以同城顺风车为例,通常支付一笔5到20元不等的感谢费,更容易被接单。
“打赏其实是欣赏他人的一种对价给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打赏的兴起与流行是好事,这说明知识付费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著作权人的权利也得到了更多尊重。
为啥“打赏”?
点赞是美意,打赏是鼓励。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认为,打赏是网络创造的又一种新消费模式,直接打赏给网友带来强烈的参与感,并形成了新型社交关系。
“很多公众号作者,为了给读者呈现优质原创文章,严寒酷暑爬格子,脑力劳作很辛苦,理应得到回馈。 在一定意义上说,“打赏”是对知识变现的承认。
“如果对方的服务真打动了我,我就会给予打赏,不论是酒店清洁工、饭店服务员还是快递送货员。”金桐认为,以前更看重定价,一分钱一分货,不会多给一分一厘,现在觉得服务也是重要的环节,是加分项。消费者愿意承担打赏成本,一方面说明人们衣食无忧,这笔费用能支付得起;另一方面,则是在精神价值层面上,越来越认同别人的劳动,这是对劳动不分高低贵贱的一种肯定。
“打赏”咋管?
未成年人偷偷巨额打赏网络主播的例子时有发生。 “打赏务必尽快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员,设定与其年龄、智力发展相当的金额门槛,超过部分不予承认。”
为追求非法经济利益,一些人主动设置“索赏”“请赏”议程,除了靠色情、暴力等噱头吸引眼球,还有制造谎言博取同情心以求“赞赏”。一些人瞒天过海,“私自注册”“高额打赏”的案例时有发生。这说明监管还需再精细,配套相应的实操准则,比如打赏前应设置更多的确认程序,一旦发生过度赠与行为,法律上应允许监护人要求“平台撤销”。
“如何让打赏功能透明、公平、合理,这是目前政策制定者需要因势利导的发力点。”刘俊海认为,堵不如疏、疏不如导,税务、工商、新闻出版、网信、公安等部门可考虑联合出台相关法律,明确打赏的权利与责任边界,讲清打赏的利害关系,让打赏成为真正鼓励原创、抵制剽窃和激发工匠精神、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工具。
人民网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