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06日 星期四
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 保持高密度常规检查
崇明破解渗滤液污染难题
崇明一处河道

    2016年10月起实施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明令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然而去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沪期间,发现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仍将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外运处理。经过半年多的整改,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园区不仅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渗滤液的就地净化处理,还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从根本上减少了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渗滤液的产生量。

    园区污水处理厂两年内建成

    渗滤液不能外运怎么办?污水处理厂自行就地处理。记者了解到,投资约7000万元的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污水处理厂预计两年内建成,规划占地面积33亩,日处理能力可达400吨。园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该设备的净化,产生的达标污水可直接排放入长江,实现园区内各项目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排放,提高园区整体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园区及周边水体质量,杜绝不达标排放现象。

    生活垃圾渗滤液是生活垃圾经过堆积发酵后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其污染物浓度以及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甚于普通污水。此前,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规划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其自行处理的渗滤液,相关污染物的排放质量浓度始终无法达到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因此园区一度将渗滤液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种行为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后被禁止。

    生活垃圾填埋场就地处理渗滤液,可以降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也能降低渗滤液在运输途中被偷排或不规范排放的可能,但这样做,填埋场除了要提高自身的渗滤液净化处理能力,还要做好雨污分流,否则在多雨季节会造成渗滤液外泄,直接影响周边环境。

    加强监管有力整改共同监督

    同时,环保部门还加强园区企业环境监管,保持高密度的常规检查。今年4月份以来,崇明区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园区企业出动了6批次、15人次,监察42户次。同时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设备监督生产企业排污情况,利用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基层镇村干部巡查机制,协助发现环保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设施整改并保持正常运行,监督问题企业严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不断提高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据悉,最近新征村村委会内的电脑还将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联网,村民可以实时监督尾气排放监测数据。同时,当地基层镇村干部建起了巡逻队,发现园区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隐患,将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反映。

    《新民晚报》  2017.6.23  文/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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