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播剧《欢乐颂2》终于结束了。剧中“五美”的形象深入人心,也给网友留下了大量的讨论话题,其中,讨论最热烈的莫过于“王柏川樊胜美因房产证名字分手”。剧中,樊胜美因为王柏川在房产证上只写他的名字而当场懵掉,两个人在售楼处当着所有人的面发生争执……
那么,王柏川应不应该在房产证上加上樊胜美的名字?成都青年男女们怎么看?记者分别采访了成都的男女青年,父母以及律师,来听听他们对这件事的看法吧。
成都男青年:婚后基本都愿意加女方名字
“当然要写女方的名字,”黄先生说,既然目标是过一辈子,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婚后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名字什么的无所谓。就算最后人房两失,那也没关系,至少曾经真心相爱过。
2014年,赵先生和妻子结婚,房子的首付是他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月供是二人一起还完的。赵先生表示,“既然在一起,当然要把老婆的名字写上去,这也是给她的一个保障嘛。”
成都女青年:当然要加自己的名字
“我又不是不付钱,只是没有交首付而已,既然我都愿意一起还月供了,那就必须要写上我的名字。如果我一分钱没出,不写我的名字没问题。”大三学生小金说,如果男方不写自己的名字,那婚就不要结了,没有意义。
“凭什么不写我的名字?房子本来就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小姐表示,即使首付是男方出的,也要写女方的名字,毕竟以后月供是大家一起还的。
父母看法:怕“加名”主要担心分手
胡女士是一位媒体工作者,有一个2岁的儿子,她说“以后孩子结婚,如果首付都是我们出的,那肯定不写女方的名字,毕竟现在房子的价格这么贵,要是两人分手,那可不好办。”
同为媒体工作者的李女士却有不同看法,对于自己的儿子,她认为如果女方愿意一起还月供,那写上女方的名字也没有什么不妥。
徐先生有一个9岁的儿子,他说,“我们夫妻幸幸苦苦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儿子长大,可以不为房子发愁,以后有了儿媳妇,他们能够幸福是最好不过的了,万一感情出了什么问题,也不能把房子赔进去。”
《天府早报》2017.6.14 文/胡潇潇 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