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9日 星期四
高楼坠物的广告与社会公德
金涛

    高楼坠物,不论是有意或无意,倘若坠物将楼下经过的行人伤害或损害他人财产,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生活中就屡屡发生随手抛物,将楼下经过的行人砸伤甚至致死的案件,以致被害人亲属将全楼住户告上法庭(因为无法指证何人抛物,肇事者也不主动承担责任)。

    住在高楼上的人不要往窗外抛物,这是常识,也是人所共知的公共道德。

    但是,奇怪的是,大名鼎鼎的上海电视台每天播报、收视率很高的“东方新闻”节目,却在反复插播的一则广告中,出现高楼抛物,砸中楼下骑车人的画面。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有悖社会公德、误导青少年的广告。

    这是为一种饮料“脉动”所作的广告:住在楼上的一个女生,突然将一只运动鞋扔出窗外。画面定格在楼下驶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这只抛下的运动鞋恰好砸在男孩头上,猝不及防的他失去平衡,险些摔倒…

    这是一个违背公共道德的广告!上海电视台每天播报“东方新闻”节目插抪这样的广告,不知是传递什么社会公德?

    我要说明的是,上海电视台的“东方新闻”是办得很好的节目,我每天必看。但这则广告实在太低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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