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个别的行为不能 让所有老人背锅

    这两天有三起新闻与老人相关。一个是四川阆中一6旬老人跳河轻生,两位民警下河营救,反遭老人勒住脖子,一边把救他的民警往水里拖,一边还喊着:“死也要拉个年轻的垫背!”第二个是青岛某社区附近的老人,组织了暴走团,规模越来越大,人行道容纳不了,就在大马路上走,这是一条双向八车道的快车道,老人就排成长龙走在马路中央。第三件事情发生在南京某小区内的休闲娱乐空地,约30名广场舞大妈与打篮球的少年为了场地问题争吵起来,民警来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粗粗一看,这样的新闻容易被“老人变坏了”或者“坏人变老了”这样的节奏带着走,连新闻标题的制作也特意强调“老人”“大妈”这样的标签。

    但是,事出反常必有原因,仔细阅读,你会发现,那位跳河轻生的老人,其行为举止已经超过了一般正常人的反应。从心理学上讲,一个铁了心要自杀的人,当人们去救援的时候,往往会把情绪往救他的人身上发泄,从而导致不理性行为的发生。这种心理活动,跟年龄没有任何关系。暴走团和广场舞大妈,所暴露的问题其实是城市公共运动空间不足。目前许多小区,都存在公共运动空间不足的问题,跑步、打球、跳舞,挤在一起,很容易发生互相挤占的情况,再加上公共空间的规则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准则,法无禁止皆可为。如果一个城市能够未雨绸缪,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给予公共运动空间足够的重视,规划先行,加强规则,发生冲突的概率就会小很多。

    在规则面前,只有守规则的人与破坏规则的人,老人就是老人,坏人就是坏人,老和坏并不能直接划等号,个别老人的行为,不能让所有人背锅。反倒是社会管理者,应当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尽可能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从供给侧改革着手,才能最终协调好社会上不同的利益诉求。《钱江晚报》2017.6.16  文/李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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