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9日 星期四
智能过街系统能治“中国式过马路”?

    近日,深圳交警在留仙小学附近的某红绿灯路口,试点了智能行人过街系统。系统由视频采集分析存储上传系统、控制器、显示屏、闸机、语音播报和前端计算机等系统组成。该系统充分结合现有的检测、控制、语音、人脸识别、自动抓拍报警、ITS等技术,在红灯亮起时,闸门关闭,将行人止步于闸门一侧;在绿灯亮起时,闸门打开,将行人安全放行。

    必须承认的是,现代城市的交通进化史,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新技术工具的不断研发与运用。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交通信号灯的大面积使用。故而,我们期待未来能够产生一套成熟的技术系统,从而彻底解决行人闯红灯的老问题——从此思路看,深圳交警如今的尝试,无疑值得认可。

    倘若单纯从可行性角度分析,以智能过街系统来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其逻辑显然是成立的。但是,若是考虑到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就是另一回事了。试问,这套智能化系统,研发成本、量产成本、维护成本有多少?其所带来的交通秩序的改善效应,又能否匹配一系列的成本投入?即便是要治理行人穿红灯,也绝对不是“不惜代价”。

    深圳交警作为样品演示的这套智能过街系统,只是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选项之一。其能否真正推广使用,势必还要取决于一系列的必要性论证,以及公共财政的审慎权衡。而且,从本质上说“行人穿红灯”乃是属于素质和道德范畴的议题,动辄以技术工具介入矫治,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城市的管理者,越来越多地依赖技术工具治理此类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是对人性的失望与放弃,这显然有悖于公共管理者应有的伦理立场。

    对工具理性和技术手段的过度迷信,长此以往,城市的治理成本势必越来越高,乃至陷入“用新工具解决新问题”路径依赖。当然了,深圳正在试水的智能过街系统未必就是这种套路化的工具,但我们还是有必要谨慎地评估其功能和影响。

    《江海晚报》2017.3.3文/然玉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