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使用他人手机向自己发送近万元红包。日前,昌平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徐某与李某从小一起长大。来京后两人住在一起,平时经常一起玩手机,所以徐某熟知李某的手机密码。
因为徐某在老家做生意亏了很多钱。于是他趁李某熟睡之际,使用李某的手机微信给自己发红包和转账。发完红包后,还将记录全部删除。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9日至15日间,被告人徐某趁李某晚上睡觉时,使用李某的手机多次向自己手机采取微信发红包及转账的方式,从李某微信绑定银行账户内盗取人民币共计9500元。
法官表示,近年来,微信发红包已成为一种生活时尚,但也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市民一定要保护好个人财物安全,手机密码、支付密码等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的信息一定要谨慎,避免财物损失。《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