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个人信息保护提速 还有哪些细则待完善

    叫个外卖需要个人信息、理发办张会员卡需要个人信息、叫个网约车也需要个人信息,每天我们向各种各样的网络平台和市场主体交出我们的个人信息。大数据时代,信息的经济价值不言而喻。 

    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11月7日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亮点之一是对个人信息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网络运营者针对个人信息侵权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称公民隐私信息包括公民个人基本信息、设备信息、账户信息、社会关系信息和网络行为信息等。网络安全法扩展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强化了网络运营商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但不少具体规定要“落地”,还需完善一些配套措施。

    快递行业实名制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人们更担心快递单上个人信息被泄露。这就需要建立收集信息主体的准入和评级制度,同时制定标准明确不同行业信息收集的范围程度。

    去年我国全面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要求微博、微信、支付宝、贴吧等实行实名制。但目前很多互联网企业并不保存点对点的信息记录,一旦出现信息泄露还是很难溯源。因此,保护个人信息还需网络运营主体加强技术控制,制定网站违法违规和不当操作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的规章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除了规范网络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银行、医院、学校等需要使用公民信息的单位也需出台细则,打击内部工作人员非法买卖信息等违法行为,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善用。

    新华社2016.11.14文/韩家慧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