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奇葩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帖子是由四川眉山一位女士发的,她于10月15日在商场被小偷“光顾”,现场一男子告诉她,包包在进商场门口时被小偷打开了。女子追赶小偷无果后回家,将此事发上网并指责提醒她的人说:“我很想对告诉我的人说声,你是不是男的,小偷都惹不起吗?在旁边看见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有这样做人的吗?”
此帖一出,引来众多网友炮轰,认为她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是狗咬吕洞宾。即使当事男子回复当时自己离得很远,且顾忌小偷有几个同伙一道,也没获得女士的理解。
这条帖子之所以被关注,原因就在它具有很大的争议性。从发帖人的角度看,眼见小偷偷钱却不提醒,等小偷走了再来告知,确实没起到什么作用,反倒让当事人有被幸灾乐祸的感觉。这可能是该女子没有谴责小偷而谴责提醒者的重要原因。
而从提醒者的角度来看,在小偷人数占优,且家人有可能被危及的情况下,选择用一种相对安全的方法提醒被盗者,也无可厚非。这种打了折的善意,相比于小偷的恶意,以及其他可能看见但选择漠然的看客,显然要好得多。
进一步看,围观者不仅不满意发帖者是非不分的态度,更对发帖者道德绑架式的话语表达了充分反感。大家越来越清晰的共识是:不顾及对方的处境而片面地让对方承担道德高标的行为不被人们接受。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能理解别人的“不得已”。
从维护社会良俗的角度来看,几方的做法都有可优化之处。比如,在提醒者一方,是否可在盗窃实施的时候,用一种相对安全和隐蔽的方式,提前打岔盗窃的实施,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再人多势众,终究多不过正义的民众。至于被盗者,完全可以用一种并不情绪化的方式,把自己经历的事情表达得更冷静客观,不至于使自己既丢了钱财,还不被同情。而跟帖的网友们,也完全没必要以“骂”的形式来表达观点,让被盗者雪上加霜。大家应该同仇敌忾的,本是小偷,但在大家的混战中,小偷居然神奇地被遗忘了。
《京华时报》2016.11.3文/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