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正式向社会征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行业标准意见。这是自2002年实施14年来,国家首次修改相关标准。人社部介绍,考虑到艾滋病患者实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就业困难,新标准拟规定病情达到一定程度的艾滋病患者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新标准将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级划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三个等级。
参与编制的上海市相关专家表示,近年来,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申请鉴定的人次逐年增多。“上海地区2015年收到了约50件这样的鉴定申请。”
据他介绍,新标准在制定艾滋病有关鉴定标准时一方面考虑到国际上主流的“尊重艾滋病人就业和参与社会的权利”理念,也考虑到这些人切实面临的社会压力和就业困难。
新标准主要以CD4免疫细胞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拟规定“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反复发生机会感染,经系统治疗后CD4仍持续≤200”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HIV阳性,CD4≤400或发生机会感染需系统治疗者”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各种恶性肿瘤,按照宽严适度的标准,新标准规定,“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完丧;肺癌除原位癌外定为完丧;消化道、乳腺、泌尿、妇科、五官科等系统的恶性肿瘤分期为二期以上的为完丧;甲状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肿瘤分期不能确定的其他恶性肿瘤有转移或复发的为完丧。除符合完全丧劳条件的其他恶性肿瘤类型为大部分丧劳。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企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因病丧劳除可获得有关补偿外,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新京报》2016.10.11 文/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