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0日 星期四
新消法:网购后若店家跑路
可找网站赔偿

  广州法院系统调研了近年来消费维权的判例,并发布了相关调研信息。据越秀区人民法院统计,消费维权中“产品责任纠纷案”有九成是“职业打假人”起诉, 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规定,网上购物将可以7天内无条件退货,即使店家“跑路”,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站运营商讨个公道。今后,消协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南方日报》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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