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20多年来,外逃官员在任职部门、级别、目的地及出逃方式等方面,都呈现什么样的规律和趋势?
多分管经济涉案 金额动辄数亿
从1992年至2012年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中,记者发现,在政府部门任职者有26人,除了2名从事金融业务的普通公务员外,其余均为各级别的官员。
这些案例中,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烟草、公安和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领域。54人中,在国企工作者有13人,全部曾经在所属单位担任高层领导职务。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中任职者有15人,其中7人为基层工作人员。
在涉案金额方面,除个别贪官涉案金额不详外,涉案金额过亿的有10人。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大型国企官员的涉案金额更多。
在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中,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同时失踪外逃,他们共挪用公款4.82亿美元。
最高省部级 级别有降低趋势
在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最高级别至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包含副厅、副局级)达18人,其他人均为处级及其以下级别。一部分人并无官位,但是能够接触到金融业务。
近年来,外逃官员的级别有从高向低的趋势,54人中从2010年至今出逃海外的政府官员有5人,只有一名副厅级干部。同时,一些“冷衙门”的官员也开始外逃,如2010年出逃的广州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刘荣福。有专家就此认为,与高层官员相比,地方基层干部出入境管控相对宽松。
出逃国家 美国最多
54名外逃贪腐人员,低级别的涉案人员基本都逃到周边国家,甚至有人躲到缅甸深山中;对于外逃的官员来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成员国是他们落脚的主要国家,其中美国最多。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外逃人员多选择发达国家,除为过安逸的生活外,也是考虑到这些国家会以“人权保护”为由拒绝中国的一些遣返请求。
据了解,2002年外逃美国的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就是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带去的一些资料,顺利在美国申请“庇护”。
持有多个护照 假身份出逃
在外逃案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因私护照不上交,甚至“一人多证”,同时拥有几个身份证件和护照,利用“假身份”外逃的情况并不少见。
外逃海外的中国最高级别官员高严,据称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
部分官员外逃前已是“裸官”
大部分贪官涉案金额巨大,不可能在外逃时携带全部现金出境,多数在前期策划时将资金转移海外。
央行《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列举了腐败分子资产转移的办法,包括利用地下钱庄转移;企业管理层与境外公司通过“高进低出”或者“应收账款”等方式,将国内企业的资产掏空,转移企业资产;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等。
实际上,很多外逃贪官在出逃前,已经是“裸官”,有些官员甚至在位时就已经获得了别国的永居身份。
如2002年外逃美国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出逃之前妻女早已定居美国。
追逃网络 越收越紧
去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透露,5年多来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但是,到底有多少贪官外逃,还没有具体数据。
“贪饱就跑,跑了就了”,很多人都用这句话来形容外逃贪官。随着中国近年来追逃之网越收越紧,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善。
目前,我国已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这是在联合国框架下打击跨国腐败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
黄风曾经作为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高级顾问参与了余振东案司法协助的全过程。他说,贪官外逃基本上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况,是否能够实现司法协作,主要看是否具备相关的条件。
“总的来讲,近年来我国追捕外逃贪官的力度在不断加强。”黄风表示。 《新京报》2014.3.2
文/ 储信艳 贾世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