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钟大爷被媒体称为“以房养老第一人”。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他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由社区出钱出力帮钟大爷养老送终,大爷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社区。
2月19日下午,记者回访钟大爷,钟大爷却说自己后悔了。
大爷有牢骚 独居生活自始至终
成都一环路北一小院只有2个单元,设施陈旧,钟大爷就租住在1单元1楼的楼梯背后。2012年,同社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久,钟大爷就搬到了这里。每个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区代管的“钟大爷专账”支出。
2012年,钟大爷的老房子被划入“北改”范围,他也由此获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将在原址新建,超过60平米。2012年10月,钟大爷与所在社区(新村河边街社区)管理机构签署协议,协议规定由社区安排人员照顾钟大爷,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帮其看病就医。钟大爷百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社区,公证人员在现场做了公证。
对于社区他有牢骚
面对记者采访,钟大爷说,签订协议后,他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他实际上没有用到社区的钱,自己的钱都很难支取。
站了一会儿,钟大爷说去自己家坐坐,他的脚累了。早年,钟大爷因为绊倒落下残疾,右脚行动不便,出门都靠手推车,“就这个车子,我想换成轮椅,找他们要钱,他们说怕掉了,不给我买……”
钟大爷的租住屋只有30多平米,堂屋没有卧室大,而卧室只摆放着一张1米宽的床、一张小桌和一台书柜。堂屋里的灯泡坏了,还没人来修 。
新房建成出租 我们会给他补贴费用
社区为钟大爷做了专账。在记者看到的2013年账本上,记录有钟大爷的两笔收入:一笔是60000余元的拆迁补偿安置费;一笔是20000元的奖励,总计80000余元。支出主要有三项,分别是15000元的搬家及添置生活用品费、10000多元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7000元房屋租金。余下40000多元。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马波介绍,账本会接受审计和监督,“他有时候也会找理由来要钱,比如买了衣服来报销,我们也会给他,但是理由不充分,我们怕他乱用,就没有给他。”马波说,钟大爷曾经以1960年欠人300多元,现在要还30000多元为由要支取,社区也没有给他。
“以房养老”是生意 社区最好别搞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说,以房养老是一门“生意”, 社区就不应该参与进来,“社区只是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钱,面对老百姓的养老压力,可能无法兑现承诺,国家也无相关管理规定,对双方来说都没有保障。”
《天府早报》 2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