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四川省资阳市李明(化名)在火车北站过安检时,警方在他上衣口袋查出10粒毒鼠强。李明称,他准备将这些毒鼠强带回家毒狗,不知道不能携带上车。民警告诉他,毒鼠强属剧毒物质,是明令禁止带上列车的。由于两人携带违禁物品量大、危害性较大,警方依法对他们行政拘留5日,收缴了毒鼠强和芝宝油。
警方提醒,违禁物品清单将张贴在安检仪器前面,旅客也可在候车厅大屏幕上看到清单,请在过安检前一定要对行李进行检查,以免违禁物品给行程带来不便。《重庆晚报》 2014.1.12文/熊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