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要提高到30%,存在两种不同解读。最重要的不是上缴多少钱,而是在以各种名目返还国企后,真正能有多少用于民生支出。
两万亿“第三财政”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作为政府的附属,实行的是“统收统支”:国企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国家弥补,扩大再生产费用由财政部门审核拨付。1978年,“企业收入”是中国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来源。
改革开放之后,国企适当留存利润”的改革政策,利润被允许适当作为奖励,用于激励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以打破“大锅饭”状态。
1994年开实行分税制改革。这年,国企开始实施“缴税留利”政策,即“国家”对国企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开征和恢复一些覆盖国企的其他税种,但不再参与国企税后利润的分配。1999年,中国国企利润总额开始超过千亿,至2010年后,这个数字已稳居2万亿之上,约等于同期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
学界把这种随着国有企业大规模盈利所形成的政府可支配财力,称为“第三财政”,区别于“第二财政”,即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政府非税财力。
不过,占据着诸多垄断资源的国企,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行对国企分红等制度问题,也为学者广泛呼吁。
目前有多少国企收益为公众所用?
来自财政部网站的数字显示:2012年,全国国有企业净利润为16068亿元,但只有7.2%被作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国库。
2013年7月公布的2012年全国财政决算,是首次向社会披露全国国资经营预算报表。不过中央国资经营预算情况,2007年至今的数据财政部都已“晒”出。
加总相关数据可得:2008-2012五年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净利润总额为45533.6亿元,他们总共上缴的收益是3922.4亿元,与其利润之比为8.61%。
而这五年国资经营收益里调入公共财政和补充全国社保基金的总金额只有244.8亿元。如果与同期所有央企的利润总额相比,仅占0.40%。
其他九成以上的支出,被以央企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境外投资等各种名目返回央企。
哪个比例提升至30%
再回到那句鼓舞人心的“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现在的问题是:30%指向的到底是哪一个比例?
一种认为,国企的分红比例,要由现在0-15%的水平,提高至30%。“至于是提至最高档30%,还是整体水平达到30%,就不得而知了。”这是民间公共预算研究者吴君亮所持观点,也是相对更为普遍的观点。
另一种看法,认为在国资经营预算的支出里,调入公共财政、补充全国社保基金的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要达到30%。 《南方周末》2014.1.9 文/ 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