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3日 星期四
财政部: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
变更免征契税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中国经济网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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