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9日 星期四
为何古代剩男剩女少?

  在古代,单身男女并不像现在,能够自由恋爱、自由结婚,除了制度和“男尊女卑”思想等原因外,还从道德伦理上设置了“男女授受不亲”这类人为障碍。按照这样的理解,古代的剩男剩女应该相当多才是,但为什么反而会很少呢?

  媒人、派对皆有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而,没有媒人,男女是不能结婚的,如《唐律·名例》:“嫁娶有媒”;《户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媒人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上报给官府,登记注册,便于统一管理。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男女婚配的专职人员。

  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也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封闭,那时也有各种相亲派对。先秦时,官府每年会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的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它为适婚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了当时男女婚配的成功率。而且,这些相亲活动都是由政府推行的,强制执行,规定适龄男女都必须参加。

  官府强制结婚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也略有不同,唐代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代则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可见,中国古代其实是实行早婚制的。

  古时的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和谐。重要的是,古代是按户和男丁征税服徭役的,要是人口少、劳动力不足,势必就会影响赋役的征收和兵力来源。

  为此,一些朝代就将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列入官方议程,并制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来严格执行。在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得罚款600钱。到了南北朝时期,甚至还出现了超龄女子不出嫁就是犯法的规定,连家里人也都要跟着坐牢。 

  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嫁人,官媒就会给她找对象,逼其强行嫁人。虽然政府是出于维护统治和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这些强制性的措施却在客观上解决了当时一些剩男剩女的问题。

  限制富人娶妾

  了解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男人拥有三妻四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就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导致好多适婚男人都找不到老婆。为此,有不少朝代对男人娶妾就加以严格限制。

  在汉代,就有这样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意思是说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士一妻一妾”即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而“庶人一夫一妇”,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妾的。到了元代,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老百姓不得娶妾。 

  提倡寡妇再婚

  在古代,人们认为“好女不嫁二夫”,女人要讲究贞操、守节,从一而终。但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尤其是在男多女少的地方,对寡妇再嫁都持比较积极的支持态度。

  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中,娶寡妇这种现象尤为普遍,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表兄妹结婚等并不被认为是有悖人伦常理的。

  如果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那么,整个社会人丁就会缺乏,生产和戍边也得不到保障。所以,各朝代都会尽量避免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

  《大科技·百科新说》2013年第12期

  文/程熤 荐/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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