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儿子离婚,新房归谁?

  浙江杭州刘先生问:我出钱给小孩买了套房子,户主是我儿子和他女朋友的名字。装修的费用是女朋友家里出的。但是现在两个人分手了。我想问下,现在这个房子归谁,费用怎么结清?

  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吴方荣律师答:按照法律规定,像这种情形,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儿子及女朋友名下的,可视为对儿子及其女友的共同赠与,而且房屋权属判断又以产权登记为准,所以房屋归其儿子及女友共有。女朋友家出的装修款情况与此相同,可算作对小两口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这种赠与当时明确是以双方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则也可通过司法途径尝试撤销赠与,但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有一定争议。

  至于款项结算,不考虑撤销赠与的情形,可按照房屋双方共有处理,有意拿房那一方给予另一方50%的房款补贴(总房款中算上装修款)。如关于谁拿房协商不成的,房屋拍卖,两家各拿50%的房款。

  而如果撤销赠与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则双方都回到赠与前的状态,那么结果就是儿子拿房,但需要补贴前女友全额装修款。

  《快乐老人报》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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