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每年死于医疗事故的人数并不少,但“医闹”却很少发生,令人称奇。究其原因,首先就要得益于已实行多年的“知情认同”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医方通常都会向患方毫无隐瞒地说出其病情,以及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治疗成功率、可能的后遗症等,并确定病人是否完全明白并且能否同意医生的诊治计划,这样使其想闹也没理由。
并且,由于美国实行医药分家制度,而且通常是先看病后交钱,大部分患者只是在同寄来账单的保险公司打交道,医院方面与患者并没有直接的金钱往来,如此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双方发生摩擦的可能性。再加上美国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体系也很完备,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已经成了重要途径,都使得美国人完全有“底气”对“医闹”大声说“不”。
日本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采取的一些手段和方法也很值得我们借鉴。据媒体报道,日本医师会专门设置了“患者安全确保对策室”,督促医院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尽量避免医疗事故发生。最值得称道的,就是日本各地医师会还设置了“医事纷争处理委员会”,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这就使得调节更易被患方接受,避免医闹事件出现。
与日本解决医患纠纷时采取“调解优先”政策不同,俄罗斯采取的是“法律优先”方式。如果患方认定自己的健康或生命受到了医疗事故的侵害,他们可直接向相关医院、医院的上一级领导部门、当地司法机关和医保机构提出索赔要求。法律具有强制性,俄罗斯此举在让民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也客观上保护了医院,减少了“医闹”发生。
再来看我们的近邻印度,其每年都会发生数千起医护人员遭遇攻击事件,无奈之下财力雄厚的医院只好聘请身材健壮、手臂上有纹身、看上去有足够震慑力的保镖站岗,防范闹事家属。当然,这与几天前中山医院邀请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四段高手前来向医生传授防身绝招堪称异曲同工。只是遗憾的是,虽然有着面似狰狞的保镖震慑,印度的医闹却并没有减少。
最后,回到我们中国自己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在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有效减少医疗事故、畅通患者维权渠道等方面下功夫。
《国际在线》2013.11.13文/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