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保障房寻租背后的政策漏洞

  北京前不久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刚一宣布就遭到诸多非议。原因是,鉴于此前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房存在的大量寻租现象,部分居民对政府主导的自住型商品房能否做到分配公平持怀疑态度。

  保障房牟利不止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但很多业主无视这项规定。

  记者分别暗访的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百环家园、限价房小区金隅美和园以及公租房小区燕保·京原家园小区。

  在百环家园小区,可以看到这样一幕颇为讽刺的现象:物业管理办在电梯旁贴出,“严令群租、欢迎举报”的公告,但不少业主却直接在窗户上贴出“房东直租”的大广告。

  我爱我家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在百环小区,很多业主将房子出租。主要的出租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通过找二房东的形式把房子隔成很多间,以群租的方式出租;另外一种是,业主在持有房产5年后通过缴纳10%的增值收益,将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再委托中介出租;还有一种方式是,业主未将名下的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公开通过中介又违规,只是暗中委托中介帮忙寻找客户,这种称为“普租”。

  百环家园的租赁市场相当火爆。记者了解到,在该小区,20平方米的单间可以租到2000元/月,三室一厅可以租到8000元/月。

  相对于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存在的普遍出租现象,公租房由于牟利空间小,转租仅是个别现象。在位于石景山区的燕保·京原家园公租房小区,一位租户告诉记者,她所在的楼栋有一家准备将房子转租出去,原因是这家人在北京其他区域还有一套两居室。

  保障房分配制度的漏洞

  大量保障房的出租现象,北京市相关部门也有所知晓,但监管办法多是群众举报,政府部门调查,而这种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保障房分配政策在设计方面存在天然漏洞,导致一些家庭并非中低收入者也进入轮候。

  比如,北京对限价房准入标准是,3人及以下家庭,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为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这些均是以工资收入来计算,但大量申请人都来自公务员系统或者国企事业单位,他们的收入构成极为复杂。

  记者在海淀区最近公示的一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复审情况的表格中查阅到,168户申请人有不少来自科研院所,仅中科院研究所就有15人申请,无业人员只有6位。

  据中科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中科院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与项目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一般为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而项目工资则根据科研项目的经费来计算,每个研究所不同。但工资条上一般只显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该人士称,中科院大部分员工的实际收入肯定会在8.8万元之上。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学校、政府以及国企等部门。这些单位的福利较高,但不会体现在工资单上。

  《21世纪经济报》2013.10.30

  文/王营 鄢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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