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征求对三个保健食品监管新规的意见,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同时,国家食药总局正在征求意见的《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要求,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禁止保健食品使用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骗性夸大宣传的商标。
《新京报》2013.10.8文/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