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国务院:10月起水陆空严保三峡安全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于长江三峡工程是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它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华东、华中、华南的用电以及下游防洪区域150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条例分别规定了三峡枢纽陆域、水域、空域的安全保卫措施。条例将陆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限制区、控制区和核心区,将水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管制区、通航区、禁航区,并按照注重不同区域间保卫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华商报》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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