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人民币的性贿赂、10亿英磅的年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93.25亿元)、受贿者波及发改委……这些“花边新闻”不断为葛兰素史克贿赂案的关注度加码的同时,媒体发现这个在华最大跨国药企贿赂的源头,竟然与中国主动给外企的“超国民待遇”有关。
过去十年是跨国药企在中国的“淘金期”。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郭云沛对媒体分析说,原因就是它们得到了中国国内药企享受不到的价格优惠,而葛兰素史克野心更大,他们争取的是优惠之上的优惠。
但更大范围的“超国民待遇”并无法被撼动。北京的“老外”,七八百万来自中国各地的“外”地人,与20万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人,两者一字之差,待遇的差别却似乎把国内人抛出国外。
首先是买房。外地人需要在北京缴纳五年社保,或有五年个税完税证明,才能取得一个购房资格。并且如果中间有一个月的间断,五年必须从头起算。但对外国人来说,要求只在北京工作满一年。
第二,工作。在北京工作,月薪超过3500元就得纳税,而外国人达到4800元才需要纳税。
如果要创业,外国人则可以不断享受减税、免税再减税。按照政策,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外资企业第一年和第二年不用缴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的三年按照一半税率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进出口和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后,还可以继续减税。
第三,孩子。作为中国人,无论外地人还是北京人,都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这对外国人来说当然不受拘束。而孩子的上学问题,如果是外国人且拿到“中国绿卡”,正式名称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就可以享受跟本地居民子女一样的上学待遇。说白了,就是外国人比那些外地人上学容易很多。
外国人与外地人都是“老外”,待遇怎么那么不同?
摘自《壹读》2013年第14期
文/徐冉 荐/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