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富平县发生的“婴儿被拐卖案件”,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案件调查取得重大进展,警方已对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不断有家属向媒体反映孩子刚出生被医生“处理”,截至8月1日,已有7个类似家庭。
分娩前 被告知患“性病”
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自从怀孕之后,一直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筛查,检查结果均为“未见异常”。
7月15日,董某分娩的前一天,医院对董某进行了血液化验。7月16日下午,妇产科副主任张某突然告知家属,称董某被检查出患有“梅毒”,而且孩子也很有可能携带此病毒。并称这种病传染很厉害,即使孩子生到世上,也活不长,而且会被歧视。
分娩过程中,董某难产,医生又让患者家属考虑如何取舍。家属最后决定保大人,放弃小孩。董某的丈夫在“婴儿记录”里写了“要求放弃小孩”的字样,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一面没见 孩子被“处理”
分娩后董某家属去看看那个所谓的患“性病”的男婴。但却被告知孩子已经被一个老汉弄走了。自此之后,董某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孩子。
孩子被“处理”之后,董某的家人越想越不对劲。7月17日,董某一家三口(董某夫妇二人育有一女儿)来到富平县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富平县医院的医生称,“螺旋体感染”这种症状,很多孕妇都会出现,待分娩后会自动清除。
在富平县医院的检查结果出来后,7月19日,董某家人到医院讨说法。当天晚上,张某的两个弟弟和村上的几个“说话”的,希望以两万元了结此事,他们没有答应。
医院在调查之后,有两种不同说法。先前称张某从外面找了个老汉,让老汉把娃埋了;后来又改口称,男婴是张某自己扔到垃圾桶的。
警方称被拐婴儿还活着
记者在富平县公安局采访时,局长宁双喜透露,这个孩子还活着。这个案件背后,是一个长期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其中山西籍女主犯潘某曾因贩卖儿童被判徒刑5年,但由于身患严重的冠心病等无法收监,此次在刑期再次作案。这位领导还说,“开始的时候,我们考虑得有点简单,最后发现,这个网络人员环节之众,跨越省份之多,不是直接过去就能将小孩解救出来的”。
张某系该县妇产科“大腕”
张某原来是产科主任,后来被免职,他是在2009年7月14日被宣布接替张某任产科主任的。医院党委书记王立年回忆,2009年一天晚上,有个产妇大出血,医院立即打电话叫张某回医院处理,张某说自己有事在乡下,医院决定派车去接她,但随后张某关机了。第二天,医院决定撤销张某产科主任职务,停职半年。今年,医院又将其提拔为产科副主任。
即使是死婴,医生也无权擅自处理。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表示,婴儿出生后,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权对孩子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如果是医生或其他人,在孩子还活着时“擅自处理”致孩子死亡,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合新华社、《华商报》 20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