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家住深圳市光明新区。5月底申请安居房时,她被告知需要计生证明,到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时,又被要求必须持有“每三个月都有检查记录”的“上环证”。“为了房子,只好请假去医院复检,差一点就耽误了申请。”而街道给出的理由是,要上环证明是“政策上的需要”。
“上环”捆绑多少福利
张娟的困惑不止属于她一人。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需要“上环”才能办理的手续,在基层也远不止“申请安居房”一项。
7月底,一名湖北麻城网民“荆楚潇湘人”发微博称,在给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时,同样遭遇了“上环关”。
《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机关也提示:给宝宝上户口的父母们,只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但是“荆楚潇湘人”的微博却披露:“麻城市公安局盐田河镇派出所答复,若我爱人不上环,就不给上户口。”
上述微博一经发出,就引发诸多共鸣,几小时内被转发4000余次。截至记者发稿,“荆楚潇湘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网民呼吁下,他的宝宝已经顺利落户。但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类似遭遇在其他地方也不鲜见: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上环”、“落户”字样,相关新闻达600余条,山东潍坊、安徽马鞍山、福建漳州、江西赣州、云南禄丰、广东东莞等地,均曾报道过类似事件。
妈妈是否“上环”,还曾被曝光与户口随迁、孩子入学等福利相捆绑。
记者查询发现,2013年5月,有海南媒体报道,海口市民周女士投诉称,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由于无法提供“上环证”,被居委会告知,不给录入人口信息。海口市部分社区居委会还透露:“申办工商执照、小孩入学等需要居委会开具夫妻婚育证明的事情,都少不了‘上环证’”。
2012年12月,广州媒体还报道,广州市番禺区多所小学要求,新生入学须提供母亲上环证明。面对舆论质疑,学校相关负责人的回应则是,“(这是)根据上级通知来做的”。
“上环率”是一项业绩考核指标?
黄溢智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根据她的调研,一些基层街道和计生干部片面追求“上环率”的最大“玄机”,可能与这些干部的考核机制有关。
“‘上环率’与工作成绩相挂钩,或许是一些基层干部这么做的最大驱动力。”黄溢智表示,“上环”长期被认为是一种长效而简单的避孕方式,持续时间可达10余年,从负责节育任务的基层干部角度看,意味着能省去很大的工作麻烦。“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当宣传、说教等手段不管用时,他们就倾向于把‘上环’与上户、上学、上保险等福利挂钩,来达到一劳永逸的目的。”
曾参与2012年上书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双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新生儿上户口并不必须要求其母亲‘上环’,一些地方这么做,其实是有利益驱动的。有些工作人员是自己规定了这样的规则,有时仅仅是个形式,可以通过交钱来免除‘上环’,这其实也是一种腐败现象。”
“一些地方将‘上环’与其他事情挂钩,并把这种挂钩‘潜规则化’,既是认识问题,也是利益问题。”李建新教授说,“将‘上环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是自上而下的要求,这些都与部门利益有关。要改变,应该先取消这种问责考核制度。‘上环’捆绑其他福利,涉及每个家庭,这个关系理不顺,容易引发社会较大不满。”
《中国教育报》2013.8.7 文/王梦婕 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