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甚嚣尘上的刘志军案一审判决死缓,而刘志军本人早已放话“无论生死,都不上诉”,此案终于告一段落。
作为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刘案给他本人带来的关注和争议,已经成为他在刑辨生涯里无法抹灭的烙印。
“为贪官辩护”并非钱列阳的专利。与他并称刑辨界“京城四少”的许兰亭、张青松和李肖霖律师,同样曾为不少落马高官辩护。
谁能为高官辩护?
在外界看来,要成为贪腐高官“代言人”,必须是法律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这类案子确定辩护律师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人家属委托;一种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许兰亭指出。刘志军案就是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的。“名气也是代理这类案件的一个因素,毕竟有名望的律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当事人及公众的疑虑。”钱列阳说。
于是,高官职务犯罪类案件逐渐集中到一批为数不多的刑辩律师手上。
“官员家属对律师的要求普遍比较高,”许兰亭说,经验丰富、有责任心、有名气基本上是共同标准。
除了家属,落马官员自己也会对律师有所判定。“大多数官员都极其精明,能够很快地从交谈中辨认出律师的业务水平,如果辩护人的理解力和眼界达不到期许,他很快就不用你了。”张青松说。
而接手这类案件,并非如外界人士所想象的能“大赚一笔”。“指派的情况下,约等于做义工,基本都是自己贴钱,委托的也不比普通案件的诉讼费高。”钱列阳透露。
在许兰亭看来,替高官辩护,收益并不是重点。“毕竟能够为高官辩护的机会并不多,能从中获得宝贵的阅历和经验。”
“名嘴”的技术活
不过,与落马官员打交道,尤其是为一些级别显著的高官辩护,绝对是一项技术活。
“首先要不卑不亢,从人格上尊重他们,这是取得他们信任的基础。”许兰亭总结多年来的经验称,“另外要尊重他们的隐私,与案情无关的,哪怕外界有再多传言,也不去过问。”
“有的官员兴趣爱好很广泛,比如对历史或者人物传记感兴趣,可以陪他聊一聊,建立良好的沟通。”
钱列阳与刘志军的交流,就是从历史人物开始。二人从胡适谈到傅斯年,刘志军还向钱列阳推荐了《南渡北归》,钱藉由阅读这套书尝试着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有的官员在落马后非常悲观,完全放弃辩护,不愿谈及案情,倒愿意拉拉家常。也有官员死活不认罪,一定要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两种极端都考验着辩护人的耐力和智慧。
很多律师都提及,多数落马官员在任上时就脾气火爆,个性张扬。
“进去以后,他们很快会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那么牛。不过,也有执迷不悟的,这就需要律师去点醒他,必要的时候还要镇住他。”
除了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还有一个容易招来质疑的问题:外界普遍认为,高官落马,大部分都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有无律师或谁来辩护,影响不大。
“这类案件虽然辩护空间相对较小,但并非没有辩护空间。”许兰亭解释道,“罪轻辩护也是一种成功。比如可能判死刑的判了死缓或者无期,可能判无期的最后判了有期,这里面肯定有律师的作用。”
他提及最近刚办完的原广东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一案。“这个案子我们在受贿罪的金额认定上提出了异议,事实是罗把一部分钱借给了一个老板,并收取利息。起初控方认为这部分利息算受贿,后来经过我们的据理力争,法院认定不构成受贿。”
“罗荫国案最后判了死缓。所以即便是定同样的罪名,罪行的轻重、数额的大小还是会有很大区别,也会影响到最后的量刑,这就是律师的可辩空间,怎么能说律师无用呢?”
贪官往事
许多律师都认为,大多数落马官员不仅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较高的文化修养,还有不错的口碑和人品。
“这些当事人中基本没有令我觉得反感的,他们大都为人随和,有的还很讲义气。”许兰亭说,甚至有官员就是因为太讲“义气”,帮朋友办事,并因此落马。
多名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接触过的落马官员大多是平民出身,靠着自己的艰苦奋斗上位。并且他们在为官之初,都很讲原则,甚至说得上十分清廉。
张青松给记者讲了一个真实的事件。“陈兴銮(原山东东营市副市长)那个案子我记忆犹新。当时他一审被判了死刑,二审找到我。我看了材料,觉得判死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陈兴銮在一审中对部分指控一直不肯认罪。他跟我说,一开始很多人给他送钱,他从来不收,甚至送钱的人放下钱撒腿就跑,他从窗户给扔出去。结果后来他发现工作完全无法开展,没人配合。于是以后有人送钱,他就用一个信封装好,写上名字,放在保险箱里,从来没去动过。我听了他的故事,其实很动容,但是我告诉他,你说这些我可以相信,但是别人会不会信?不论如何,这2100多万元财物从你家抱出来,那就可以认定受贿罪。”
“后来我劝他认了罪,鉴于认罪态度好,赃款赃物也全部追回,二审改判了死缓。”张青松说,不少当事人都会对律师说起自己的无奈,有的甚至从小时候的经历说起。在贪腐方面,大多官员都经历了从坚决拒绝到半推半就,最后坦然接受的过程。
“他们也会剖析自己的内心,很多人到落马之后才顿悟,我其实并不需要这么多钱,为什么要犯法?!”许兰亭告诉记者。
贪官的人权
高官受审往往容易受到各方关注,而其辩护律师也因此可能被推上风口浪尖。钱列阳此前就曾说,“如果刘志军死了,我会被骂无能;如果没死,我会被老百姓骂。”
作为涉案官员的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其权益得到最大化,这就是公平正义。
“人们常常会有两套标准,第一套是人人都有辩护权,这个没人会否认;但第二套是专门用在刘志军、雷政富、李昌奎这类人身上的,他们就不该有辩护权。有时候我们渴望回到野蛮,有时候又想追求文明,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辩护其实就是一种司法文明的体现,它是人类作为一个有爱群体的表现——我们不能对自己的同类采取野蛮的手段。”张青松如是说。
《廉政瞭望》2014年第14期
文/姚晓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