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是古代中国社会最为人诟病的毒螫之一。虽然缠足的弊病昭然若著,缠足的风气却屡禁不止,久盛不衰。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方便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这类似于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贞操带。事实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正常的女人。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闭关锁国的大门被洞开后,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的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
凤凰网2013.7.16文/孙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