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8日 星期四
台妇人偷情用手机软件
算生理安全期成法庭证据

  近日,潘姓少妇通过网络认识高雄朱姓男子,从2010年10月到次年1月,两人发生多次性行为。潘妇手机中有下载应用程序“Woman Log”,这款App以爱心符号注记性行为,法官从潘妇手机上的爱心数量,推算两人共偷情16次。法官未采信朱“只有3次”的说词,一罪一罚,共判朱8月徒刑,可缴罚金代替坐监,赔偿30万元。中国新闻网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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