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冲绳归还”日本之前的1971年7月,日本外务省整理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群岛)问题绝密资料称,“围绕尖阁群岛主权问题,日华(指台湾国民党政权)相互反驳,将给日华友好合作关系带来消极影响,而且如果围绕这一问题日华加深对抗,将为中共给日华友好关系打进楔子提供绝佳口实,因此日华双方政府有必要极力避免将此问题作为重大问题处理”。1972年5月25日,福田赳夫外相在关于钓鱼岛问题的质询中答辩称,“(中国)提出异议的话将很难办。此事不宜闹大”。可见,当时日本政府认识到存在钓鱼岛主权问题。
1972年,在同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人义胜的会谈中,周恩来总理就解决钓鱼岛问题的现实方案首次提出“搁置论”。竹人义胜在手记中写道,“我就尖阁群岛的归属问题说:‘从历史上及文献中,那都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但周先生只是微笑。他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我们的见解不会改变。这将陷入无休止的争论,所以搁置起来,让后代聪明人去解决吧。’他没有让步的意思。”
1972年11月6日,外相大平正芳在国会就“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是否涉及领土问题”的质询回答称,“过去问题的处理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已经解决。和平友好条约是面向未来的两国友好关系的指针,请从这一角度判断问题”;在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时,“不触及尖阁群岛主权问题,显示了‘冻结’或‘搁置’的方针”。
1978年4月12日,发生大约100艘中国渔船接近钓鱼岛海域事件。4月21日,自民党干事长大平正芳发言:“关于尖阁群岛,既然日中两国均主张拥有主权,双方应该通过协商,从大局出发予以处理。具体做法,希望双方以不涉及领有权问题的方式解决。”
8月10日,邓小平副总理接见为谈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访华的园田外相。园田说,“关于尖阁群岛,想必您知道日本的立场。故此希望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偶然事件”。邓小平立即表态,“我也要说一句,把这个问题搁置一下,我们这一代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应该会找出解决方法的”。园田说:“阁下,我明白了,不必再说了。”
同年10月25日,访日的邓小平副总理在一场记者会中,留下一段众所周知的名言:“‘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两国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
1979年5月31日,《读卖新闻》在题为“不要让尖阁问题成为引发纠纷的火种”的社论中归纳道:“尖阁群岛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之时,在去年夏天签订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之际虽然都是一个问题,但是均以所谓‘不涉及’方式得以处理。总之,日中政府间达成谅解,即日中双方均主张享有领土主权,承认现实中‘存在’争议,保留这一问题,以俟将来解决。中日间的这一谅解虽末写入共同声明及和平友好条约,但毫无疑问,这显然是政府对政府的庄严‘承诺’。”
《环球时报》2013.4.23文/倪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