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名将岳飞的另一面

  岳飞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家,但很少有人知道,岳飞还是个大地主,同时他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开发商。

  为什么说岳飞是大地主呢?岳飞在江西九江(过去叫江州,是岳飞家属在北宋灭亡后的长期定居地)拥有“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岳飞嫡孙岳珂编写的《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一“顷”是100亩,一“角”是1/4亩,一“步”则是1/240亩。把上述面积单位全部换成“亩”的话,等于水田788.25亩、旱地1196.75亩,两者相加,岳飞共有1985亩土地。

  需要说明的是,南宋江南亩积很大,一亩相当于现在1.2亩,岳飞的1985亩地,在今天实际上是2300多亩。 

  岳飞位高权重,其家属也就基本摆脱了农耕生活,2300多亩土地是用不着他们耕种的,所以岳飞就把大部分田地租给佃户,每年收租上万斗(参见岳珂《愧剡录》卷15《祖宗田米直》)。

  按宋朝惯例,“势家名田,以千亩为限”,一户人家能拥有千亩土地,就已经是很惊人的“势家”了,岳飞一家光对外出租的土地就远在千亩以上,所以称他为大地主是决不为过的。 

  现在一说“大地主”,往往带有贬义,似乎他们都喜欢掠夺和剥削,都像黄世仁一样富而不仁,其实不然,以岳飞这个地主为例,他的财产来源就非常清白,一部分来自丰厚的薪水,一部分来自商业经营。 

  先说薪水。宋朝实行高薪养廉,越是级别高的官员,薪水越是惊人的丰厚。岳飞每月在6000贯以上。当时江南米价3贯一石(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9《绍兴二年十月》),按宋朝一石米重50公斤计算,一贯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现在80块钱,岳飞每月工资加福利6000贯以上,折合人民币约48万元! 

  再说商业经营。绍兴十年,岳飞在九江市中心“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到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宋会要辑稿》)。“房廊”指临街的商铺,“赁屋钱”就是房租。也就是说,岳飞开发了38间商铺,他把这些商铺租出去,平均每天有1430文的租金收入。 

  前面说过,岳飞拥有两千多亩耕地,并将其中大半租给佃户耕种,每年收租上万斗,这其实也是一种经营之道。 

  宋朝人之所以愿意用房产开发的新型投资方式代替买田取租的传统投资方式,主要是因为时代变了,商品经济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要发达,大城市的人口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要稠密,以至于住房供不应求,商铺供不应求,房地产的投资回报率远远超过了其他投资,高额的利润把落后的观念砸得碎了一地。 

  岳飞在九江开发商铺的时候,也正是宋朝房地产市场最为火爆的时期。

  在商业经营上,岳飞算是赶上了好时代,遗憾的是他没有赶上政治上的好时代。    《商业》文/李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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