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
数起校园投毒案 曾成舆论热点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铊”投毒案件。受害人江林、陆晨光是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了确定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所幸投毒者良心发现,为挽救被害人提供了正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2007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学生常宇庆,因对几名同学有意见,决定报复。他购买了230克硝酸铊晶体,将两勺硝酸铊溶入矿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别向3名同学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们中毒。后来这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2007年8月5日,常宇庆被逮捕。之后,经检方二次鉴定,常宇庆患精神抑郁症,作案时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江苏检方对常宇庆作出不起诉决定。

  《瞭望东方周刊》20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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