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南汉皇帝的反腐狠招

  在中国古代,各个朝代都强调反腐。 

  南汉皇帝选官“阉然后用”

  在公元10世纪的五代十国时期,曾出现一种另类选官绝招——“阉割”。实施这种制度的是南汉。《新五代史·南汉世家》记载,当时的南汉皇帝刘鋹相当荒淫,政事全权委托当时的龚澄枢、陈延寿一班人处理。龚澄枢等人便根据刘鋹的意思,规定拟用官员均须阉割,此即史书中“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阉然后用”记载。

  如此选拔官员的理论依据何在?刘鋹有这样一番解释:“自有家室,顾子孙,不能尽忠,惟宦者亲近可任。”没了生殖器的官员就不为子孙着想,不贪,忠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历史上宦官腐败一直是官场重灾区,从秦二世时的宦官赵高,到明武宗时的掌印太监刘瑾,都以敛财弄权、祸害朝政出名。

  汉武帝提倡“打小报告”

  汉武帝刘彻在位时曾专门下诏,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鼓励基层官员、民间人士越级上书、诣阙言事。这种行为其实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

  南北朝时的北魏也提倡“打小报告”。魏明元帝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守宰不如法,听百姓诣阙告之。”到了北宋,如此“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这样的反腐奏折。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更把“打小报告”推到了极致。不论大小官员,只要发现“私下巧立名目,害民取财”,老百姓可以联名写举报信,到京城上访。老百姓甚至可以将贪官直接“绑缚赴京治罪”。

  朱元璋惩贪 “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下诏,“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一般贪官罚到京师“筑城”;贪污银子60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据《明太祖实录》所记,当时1两银子可以买到1石米,也就是说,60两银子可以买60石米;这等于当时最低一个级别——从九品官的年薪(俸禄)。

  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广场左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就放在这里。皮剥下来后,用草填空,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实际上,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可谓无不用其极,凌迟、枭首、弃市、族诛……当时仅“空印案”、“郭桓案”两案,朱元璋就杀了8万多贪官,后来发现,其中有不少是冤枉的。

  《北京晚报》2013.3.25文/倪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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