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公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餐饮单位将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安全违法惩戒公示书。接到公示书后,餐饮单位将其张贴在经营场所内的明显位置。
《北京晨报》2013.4.1 文/徐晶晶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