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年龄段的当事人相比,“90后”离婚的最大的特点是淡定从容,“大多数来开庭的当事人心情轻松,甚至淡定得令人咋舌。”
离婚心态平和令人咋舌
海珠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隋群说,1991年出生的原告小雪(化名)的庭审表现至今令她记忆犹新。“庭审时,两个朋友陪伴她出庭,其充满稚气的脸庞很难让人相信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在向法庭陈述婚姻状况时,她讲了自己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的故事,嘻哈的语气好像这些事情完全与她无关,不过是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庭审结束后,隋群当即感叹并惋惜地对小雪说:“这是我审理的第一件‘90后’离婚案,你这么年轻就要离婚,还带着个孩子,以后的路怎么走啊?”没想到,小雪听后轻松地一笑:“那你的第一次就这样给我啦,太荣幸了!只有离了婚,我才能学着更坚强呀。”
离婚大多不是因为财产
海珠区法院的统计显示,在“90后”的离婚理由中,排在首位的是对方无责任心、爱玩手机、打游戏、爱泡吧喝酒不顾家。
排第二位的离婚原因是夫妻双方父母的介入,以及因生活琐事尤其是婆媳关系引发的家庭矛盾。1990年出生的原告小靓,庭审时谈到婆媳关系充满了委屈。小靓说,她与大她一岁的老公小哲都是独生子女,两人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的父母都想同孙子生活,由此常闹不快。另一方面,小靓也对公婆不满,认为其父母带孩子很辛苦,公婆却不知感激,且婆婆过多干涉小两口的家庭生活。令小靓最难以忍受的是,婆婆收拾家务竟按自己的喜好随意更换了安全套的存放地点,而未征求他们的意见,导致小两口兴致来临时找不到安全套。小靓委屈地说:“这个她也要管,我们哪里还有一丁点的自由和空间。”
据法院介绍,由于婚龄较短,很多“90后”是“三无”当事人:无子女、无较多财产、无债权债务,因此案件争议不大。与此同时,当事人的态度往往比较坚决,要求立即处理,缺乏回旋的余地。
法官建议“90后”的家长们保持一颗宽容的心,容忍配偶、亲家、女婿、儿媳不同的但合理的习惯和行事方式,把年轻的孩子们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经营婚姻生活,而不要想当“太上皇”、“皇太后”。
《羊城晚报》 2012.10.17文/董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