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曾两次未过

  难产8年的收入分配方案,终于出台在即。

  曾参与该方案内部讨论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预计,方案可能在12月份出台。

  方案曾两次提交均未通过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在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曾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因高层领导认为需要继续修改而未获通过。

  关于方案的基本框架和精神,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组负责人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加大财政、税收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由于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方案从一开始制订就产生各种分歧。

  “对收入差距的估计就有分歧,因为涉及到如何定义‘收入’,不光是现金,还包括实物收入、补贴、暗收入。又比如限制垄断部门高收入,怎么界定‘垄断部门’?还有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有人认为这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政府政策起不了多大的调节作用。”李实说。

  起草中的分歧与争执

  关于“两个比重”(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低还是不低也有分歧,有人拿出金砖四国的数据做横向比较,认为中国的“两个比重”并不低。

  关于当前收入差距不合理偏大,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改革的着重点是放在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上,又形成了分歧。有人认为分配不公主要是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造成的。应该首先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来解决;有人则认为现阶段改革重心应放在初次分配领域,包括对财税体制、工资制度、农民收入分配、要素分配制度、垄断行业进行改革。

  “方案讨论过程中争议较多的还有‘提低’,在相关财税减免相关的支持很难达成共识,难以操作。”苏海南透露,比如有人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税该减的也减得差不多了,没必要再减了。还有意见认为企业减税和工资增长没法挂钩,而且这样操作容易形成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过度干预,不妥当。

  关于上市公司的薪酬问题也迟迟未达成共识。“有人认为上市公司的事就由市场去定,由薪酬委员会提方案,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决策,没多大问题;有人指出这本质上还是高管自定薪酬,应该修法,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在这方面没有完全形成共识。”苏海南说。

  据相关人士介绍,收入分配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而且方案涉及到多个具体部委的操作执行,部委之间又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有些部门对此难免有抵触情绪。”这也使得方案的出台更为困难。

  在苏海南看来,收入分配是对体制和利益的重新洗牌。既得利益者不愿受到损失,形成阻力,所以就拖得比较久。

  此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涉及经济社会体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复杂性,注定了各方从达成共识,形成清晰思路,到明确各种可行性政策,都需要较长的时间。

  拉大差距的因素仍存在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久攻不下的八年里,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

  报告显示,金融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在2003年高出49%,在2009年高出87%。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指出,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

  国有和私营部门员工的收入也差距巨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

  李实领导的课题组则更多关注城乡收入差距。他们估算,在考虑公共医疗、养老、教育补贴等社会福利项目后,2002年城乡居民的人均“暗收入”大约为4200元,而农村居民为250元。

  “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因素在一段时期内仍持续存在,收入差距将在较高水平持续一段时期,然后才走向下降。这个时期的长短,取决于未来的政策选择。”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认为。

  《21世纪经济报道》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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