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重庆市民朱先生要卖名下的一套中华坊花园洋房,重庆晟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城公司)挂出了出售信息。市民张先生看中了这套房,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决定以331万元的价格成交。
就在买家等着办手续的时候,朱先生不想卖房了。张先生一打听,得知卖家认为房价涨了才不卖的,一纸诉状到了渝北区法院,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当年底,经过渝北区法院调解,买家张先生放弃了买房打算,卖家朱先生退还2万元定金,并补偿14.5万元的损失给买家。
《重庆晚报》2012.9.25文/唐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