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刘侠 记者滕继濮)11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投资促进局获悉,该局联合成都市科技局日前印发《成都市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成都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中心。
针对外资研发中心落地开办、投资到位、开展研发3个关键环节,《办法》以设立奖励、投资奖励、研发资助等形式,给予外资研发中心真金白银的支持。
具体而言,《办法》提出,对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等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设立奖励;对外商年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技术研发中心,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投资奖励;按照研发投入强度、主导产业领域、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给予外资研发中心200万元一次性研发资助。
同时,《办法》明确,申请奖励和资助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开展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
《办法》还聚焦外资研发中心关注的创新要素保障服务问题,落实财税支持、要素保障,提高研发设备和数据跨境便利度,强化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和便利化措施,形成综合支持网络,助力成都营造开放创新体系。
据悉,下一步,成都将组织政策解读宣传,做好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为外资研发中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同时积极引导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加快释放产业升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