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虹
日前,《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印发。《政策措施》围绕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增强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和有利的环境。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政策措施》着眼于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为民间资本拓展发展空间,推动民营经济在更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近年来,哈尔滨市积极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不仅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还带动了相关产业链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机遇。根据《政策措施》的要求,黑龙江将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黑龙江省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升级也是《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其中,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记者从黑龙江省科技厅了解到,近年来,齐齐哈尔市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攻克技术难题。该市已有多家民营企业成功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不仅提升了企业自身技术水平,还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政策措施》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这将有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等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增强发展要素保障
为增强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政策措施》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
在强化财税政策保障方面,黑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唐守权介绍,黑龙江将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在融资支持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金融机构用好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精准掌握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增加信用类贷款投放额度。
在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用好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逐步构建以政府投资基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金融融资体系。
《政策措施》提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要求持续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和不合理限制、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加大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工作力度。
“《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制定实施单位将充分利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等系统,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同时,我们还将强化惠企政策网上办理,持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监督处副处长李金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