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马虎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推动更多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成果从科研院校走进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由“书架”走上“货架”,是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的“关键一跃”,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走出高墙大院,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不能回避的是,各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不均衡、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要牢牢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的新要求,牢牢牵住科技成果转化的“牛鼻子”。要推动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一体化布局,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有效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
首先,要围绕供给端加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新源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将成果的产生与转化并重,让高校院所与产业发展对接,以“有组织科研”把世界科技前沿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创造高质量、高价值科技成果。
一是前瞻性布局前沿技术。在量子信息、干细胞、脑科学、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等方面集聚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成果。打造前沿技术策源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头活水。
二是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新范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
三是体系化构建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体系、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形成一批前沿领域的“创新高峰”,加快构建具备抢占世界科技前沿、具备源头科学创新和前沿技术创造能力的原始创新策源体系。
其次,要围绕中间端建立高效顺畅的科技成果通道,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新桥梁”。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必须跨越产品中试的“死亡之谷”。因此,有必要开展“有组织转化”,更好地连接科研和产业。
一是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竞争有序的技术交易市场,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枢纽平台,促进精准对接、精准协同、精准转化。
二是提升转化服务体系效能。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提高工程开发、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中试服务水平,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培育若干国际化、全方位、综合性的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周期服务。
三是建设高能级转化功能平台。建设一批集研发、转化、孵化、服务、产业、资本于一体的高端化和规模化新型研发机构,持续打造全链条平台体系。
再次,要围绕需求端将科技成果应用到产业链,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新场景”。要以场景为牵引,贯通研发与应用,深入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构建全链条贯通的转化模式和产业培育体系。
一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未来产业“无中生有”。充分发挥前沿技术的“增量器”“放大器”作用,加强研发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实现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自主产业生态的一体化布局,形成拥有技术主导权的创新集群。
二是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传统产业“有中生新”。探索完善企业以创新联合体形式或作为产业链链长牵头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对传统产业进行再造,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科技支撑力、创新驱动力。
最后,要围绕环境端营造充满活力的转化生态,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新要素”。要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设“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生态,大幅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知识、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活力,让各类优质创新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一是继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所有权等核心问题,积极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机制试点等探索,进一步调动成果转化各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强化专业化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构建前沿技术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科创学院等特色学院,引育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型人才、能够熟练掌握新质生产资料的应用型人才、能够拓展新劳动对象的工程型人才和能够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服务型人才。
三是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深度融合,形成“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金融支持,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竞相跟进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