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 亮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在发布会上表示,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对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对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
依法严惩文物违法犯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惩治文物犯罪案件1.1万件,追缴涉案文物17万件,一大批案件和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司法审判。杨临萍表示,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62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共鉴定涉案物品89万余件(套),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在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文物犯罪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好指导办案实践。
文物保护需要协同协作
“文物执法与安全是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必须强化多部门协同协作,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在会上表示,文物执法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杨临萍指出,具体工作中,需要全面准确贯彻文物保护法关于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文物受损毁的,积极抢救修复;文物有风险的,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着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公益保护相结合、文物保护与私益保护相协调,探索涉外文物司法裁判规则、推动流失文物追索,坚决支持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并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责任。
科技创新提升执法督察能力
为着力解决“管理单位隐瞒不报、地方主管部门毫不知情”等突出问题,科技创新给出重要解决方案。陈培军介绍,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监测工作,监测范围已覆盖30个省42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长城段落,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案件得以严肃查处,一些地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等问题得到较好扭转。
与此同时,各地也积极探索新技术应用。“河北、上海、山东等地对重点文物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测;江苏、浙江、山东利用‘互联网+监管’实施文物违法信息监控;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陕西等地利用无人机开展文物巡查,其中内蒙古103个旗县实现了无人机巡查全覆盖。”陈培军透露,这些执法督察方式创新,不仅能精准锁定违法线索,还有效促进行政处罚和整改措施落实,大大提升执法督察的效率。